更新时间:2018-09-28 15:25作者:王新老师
一、企业退休职工工龄应如何计算
1、连续计算
某职工从一家公司调到另一家公司工作,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该不间断计算为连续工龄。
备注: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重新计算
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比如跳槽、被辞退这种情况调动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从到新公司,参加新工作开始,重新计算。
3、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在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进行折算。比如在井下工作的矿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在计算这些职工的连续工龄时,可以进行折算,每在这种场所工作一年,连续工龄可以按照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工龄可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