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8:41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居住地住址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户主的户口簿等)
注:办证人员需到居住地派出所采集相片。
表格下载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初审。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携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当场采集相片4、申请材料经审查属于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收费标准:首次申办免收工本费;因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20元/证。桂价费[2012]105号。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户政
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