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09:09作者:李一老师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下面为大家整理2018年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及注意事项。
南京市二手房税收标准
南京市师达工作人员解答:
1、南京市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南京市二手房-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免征情况:无
3、南京市二手房-营业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2)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积≤144免交。
(3)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
不同情况的购房人,需要的资料不同:
已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房产证复印件;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离异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未再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丧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应注明已注销)、未再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另据了解,房屋在高新区、经开区、滨湖区的,应前往南京市市房产局档案馆办理;房屋在其他区的,分别在庐阳、瑶海、包河、蜀山等4个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办理。
4、南京市二手房-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