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6:41作者:才子老师
启东房管、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启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方式,使用程序及分摊作了规定,并对重要设施设备维修及应急维修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细则对建立电梯消防专项资金和交存作了明确,对于市区2013年5月1日以后受让土地所建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在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多层住宅10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与住宅有共用电梯的非住宅18元/平方米交存电梯、消防更新改造资金。该资金归业主所有,并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对发生屋面防水损坏、电梯故障、公共护(围)栏破损、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专用排水设施发生因坍塌、堵塞、爆裂造成功能障碍及其他危及房屋安全情形的,在不能形成法定多数意见的情形下,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文件或通过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决定后进行应急处置。
小区房屋渗水、外墙脱落等情况下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动用这笔钱的程序繁琐,在一些空置率较高的小区无法实行,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业主见问题迟迟解决不了,往往会怨声四起,业委会却有苦难言。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作了调整,简化了程序,将给业主生活和物业工作带来便利。
红枫苑小区是本市建成时间较长的高层住宅小区,由于建成时间较长,近年来屡屡发生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设施进行维修的情况。根据现行规定,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程序繁琐,经常耽误维修,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宏说:“以往申请维修基金比较繁琐,有点麻烦。新的条例出来后,紧急动用维修基金应该相对方便了。”新《条例》规定,如果出现房屋渗水比较严重、外墙脱落、公共围栏破损比较严重等六项情形,出现危及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可以按照应急程序动用维修基金。只要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维修基金代管部门审核之后,就直接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了,不再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简化了程序,更加有利于维修基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