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5:09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沈阳人才落户及住房优惠政策
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
针对当前各地的“抢人大战”,《补充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将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
补充意见进一步放宽“零门槛”落户的要求,只要是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均可落户沈阳。“如果没有购买住房,可以使用亲属家住房,也可以使用租赁住房,还可以落户在公安部门设置的人才专用地址。”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无房技能人才也可享受房租补贴
沈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王义东表示,本次出台的补充意见,放宽了享受房租补贴受益群体范围,沈阳市引进的无房技能人才也可享受房租补贴。
同时放宽了享受房租补贴受益群体范围,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新引进的成熟实用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人才均被纳入购房租房补贴范围。
租房补贴标准提高 本科生每月500元
沈阳市提高了各类人才房租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年0.96万元、0.48万元、0.24万元,提高到每年1.5万元、1.02万元、0.6万元。
补充意见规定:对新落户沈阳市且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250元、85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2年的房租补贴。
此次出台的《补充意见》还进一步加大了技能人才选拔激励力度,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盛京大工匠”荣誉称号;对取得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资格的选手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5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一类职业竞赛且获得冠军的选手,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并在沈首次购房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近3年获得)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