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05作者:李天扬老师
华当教育为方便考生,整理了厦门一中2016年初中声乐特长生招生简章一文,望考生严格遵守制度,认真填写,同时祝愿考生能够达成自己的梦想!
厦门一中2016年初中声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特色项目发展简介
厦门一中合唱团是学校的传统艺术特色团队,合唱团在领导的支持和老师的带领下,以及合唱团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近10年来取得很大的发展,在省、市合唱比赛中均获一等奖。特别近三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校开始招收声乐特长生,声乐特长生为合唱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校合唱团在2016年取得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一等奖后,再次于2016年2月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我校的合唱团已走出厦门,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们将秉承勤 毅 诚 敏的校训,争取早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户籍或学籍在厦门市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要具备走读条件),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的父(母)应最近两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保。
三、招生计划:声乐特长生25人。
四、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1.招生条件:小学阶段须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
2.声乐方面的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声乐方面素质较为突出,是学校合唱团或少年宫合唱团成员,小学阶段曾参加过区级以上声乐比赛或较大型音乐艺术活动。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23日至5月24日
2.报名地点:厦门市文园路75号,厦门一中高中部教务处。
3.报名须知: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2)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3)合唱团成员证明
(4)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近两年父(母)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劳动合同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艺术方面表彰及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