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1:10作者:王新老师
借读生
“借读生”从中招方案中消失
“借读生”这一名词,在今年的整个中考中招方案中彻底消失。用教育局的话说,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借读”这个概念,所以作为规范性文件从此不再体现,但由于借读生目前在厦门还客观存在,因此也有适用于这类学生的一系列规定。
市教育局介绍,本市户籍的借读生需在学籍校报名,这部分学生只能报考普通高中的普通生和职业类学校,不能报考定向生;非本市户籍的借读生在借读校报名,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和中外合作班。
而外地来厦的借读生若报名参加厦门中考,不能再报名参加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的中外合作班和集美中学的普通班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
此外,作为过渡,今年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厦门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应具有厦门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习经历,在报名时应提供父(母)近两年在厦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合法有效证明。过渡之后,这两个年限要求到明年都将变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