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3:05作者:才子老师
“在不同地方都有养老保险是否属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又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出台后,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连日来不少市民咨询有关政策,就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是否属重复参保关键取决于参保人是否在同一时段与不同社保机构建立保险关系。
同时在不同地点参保属重复参保
朱先生对养老保险转移有一个疑惑,他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同时他又在外地的社保机构有养老保险关系,因此他特别关心自己是否属于重复参保?能否顺利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朱先生现在48岁,以前在家乡属城镇职工,在家乡买了社保,已经买够了15年,现在在深圳工作也买了社保,已经买了5年了,想知道深圳这边的社保能不能转回去,如果可以转,手续怎么办?
对于朱先生遇到的问题,黄险峰强调,判断是否重复参保的关键,取决于参保人是否在同一时段与不同社保机构建立保险关系。
黄险峰表示,如果他是不同时期的参保的,比如今年在湖北参保,明年在湖南参保,后年又到广东参保,于不同时段在不同地方建立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的;但如果参保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方都参保了,比如分别在广东和湖南两地同时都缴纳保险,这种情况就只能选择一地清退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如果重复参保了,参保人又该怎么办?能否选择其中之一退保?对此,黄险峰介绍,已经在老家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出具当地社保机构缴费参保的证明,在深圳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同时在两个社保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就属于重复参保险;对于在外地与深圳重复参保,且已经终结了在深圳劳动关系准备回外地的,可以退保。
“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当地社保机构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随迁入户转保难题有望解决
罗小姐反映,她是随迁入户深圳的,尽管以前在外地有养老保险,但是不能计入深圳的缴费年限。罗小姐称,自己是2008年随迁到深圳的,从当年买社保到现在,若到她退休时,社保缴费年限只有5年半左右,而之前她在外地的公司是为其买了养老保险的,外地的缴费年限差不多15年。可不可以把外地的转过来?想在深圳退休,希望新政策能够解决自己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