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1:23作者:李天扬老师
美国养老金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第一支柱负担过重,第二、第三支柱发展严重不足,三个支柱均缺少缴费激励,更缺少专业化投资运营机制,养老体系的长期安全性和支付能力无法得到保证。第三支柱仍以商业性保险和个人普通储蓄为主,缺少跨生命周期的制度性安排,亟待建立以个人自主决策、自我受益为主要特征的个人养老账户制度。开展基本养老保险结存基金投资运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建立个人退休金账户制度、建立统一养老金账户、加快养老金投资产品创新等是完善第一支柱、加强第二、第三支柱的重要方向。
【关键词】养老金养老产品个人养老账户税收递延
美国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计划,即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第二支柱是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公共部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和私人部门(企业及非营利组织)养老金计划,401(K)计划是雇主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类型。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建立的个人退休金账户及其他个人补充养老计划。截至2013年底,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规模达到2.76万亿美元,占比14.5%;雇主养老金计划资产规模达到9.31万亿美元,占比48.9%;个人退休金账户资产规模达到6.97万亿美元,占比36.6%。
一、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管理情况
(一)基本管理模式
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是法定强制性养老计划,通过社会保障税征缴,覆盖了96%以上人口。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由养老遗属保险信托基金(OASI)和残联保险信托基金(DI)两部分组成,前者受益对象为退休者、遗属及其家人,后者受益对象为残疾人及其家人。税率分为两类,一类是雇主和员工的税率,一类是自由职业者的税率。对雇主和员工,OASI的税率是雇主和员工应税收入的各5.6%,DI的税率是雇主和员工各0.6%,两者合计雇主和员工各6.2%。对自由职业者,OASI的税率是应税收入的11.2%,DI的税率是个人应税收入的1.2%,两者合计共应税收入的12.4%。过去二十多年,缴费率一直没有变化,但最大缴税基数在从1990年53,400美元上涨至2016年117,000美元。当期税收约72%用于待遇发放,约28%由社会保障信托基金负责投资管理。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年度给付额/退休前一年工资总额)在25%?40%之间(高收入者,替代率低;低收入者,替代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