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0:48作者:李天扬老师
今年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宁丰、黄伟鸿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员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分别来到茂名、韶关等地调研当地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时发现,茂名市2007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竟然出现“赤字预算”,游宁丰愤怒的指责该市官员,说这种行为是是违法的,而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副局长辩解说:“如果强制征收社保费,全市餐饮、酒楼等服务行业都得倒闭。”
这一言论引得广东省人大代表纷纷提出质疑,也引发一些媒体和社会人士发表评论。但遗憾的是,多数评论并没有深入了解社保费缴纳征收制度,似乎相对片面。
为辩解者是在质疑当前社保费缴纳制度
燕赵都市报署名王攀的评论文章《为拒缴社保费辩护的官员应该补课》指出:作为政府官员,特别是社保部门的官员,担负着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安全网”和“减震器”的维护责任,抛弃社会价值判断,为企业拒缴社保费辩护,不仅是站错了位置,还是背离了其社会管理的职责。用实证表述分析问题,还是用规范表述去分析问题,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当然是后者,但从社保官员为企业拒缴社保费辩护看,他还要补补课。
也有一些观点认为:作为平衡这种失衡博弈的职能部门,社保局不该站在资方的立场上,理应向弱势的劳动者倾斜。“强征社保费、服务业都倒闭”的背后,是明晃晃地制度抵抗力,它把执法者的阳奉阴违作为“显规则”写在脸上,如此的“社保”保护的究竟是谁呢?
但查阅最先报道这一事件的《广州日报》,发现通篇并没有出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官员为拒缴社保费的企业辩护”,用的词是“辩解”。如果报道属实,那么其它媒体指责社保官员为企业拒缴社保费“辩护”就并不符合事实。
强调这一点并不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没人反对从社会价值判断这一道德高度去指责社保官员的辩解。但是,如果不对制度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不从制度层面寻求解决办法,只是对揭示出存在问题的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进行简单化的指责,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容易助长官员只看“上面”,不理“民间”的工作作风。
因此,不应简单的将社保官员的辩解看作无能官僚的文过饰非,而要认识到辩解者是以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身份(这是建立在该官员确实在认真工作,且对社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切身体会和深入认识的假设基础上),对全面执行社保费缴纳制度提出了质疑。
对企业按“人头”征收社保费用制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