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9:30作者:才子老师
克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了一些案例,大多都是关于扫除劳动条约后的经济赔偿金题目。综合各人的来访,市人社局事恋职员发明,今朝,很少有市民在事变进程中留意本身的工龄题目,更多的时辰,各人都把核心放在了本身的人为和报酬上,殊不知,在申请仲裁时,工龄是计较经济赔偿金的重要依据。
案例回放
2008年2月,刘某进入A投资咨询公司事变,两边签署了为期5年的劳动条约,月人为3000元。2012年3月,公司奉告刘某,由于公司要举办转型策划,必要创立一个新的公司,刘某等20人将被布置到新公司事变,事变内容、事变所在和薪资报酬均稳固。同月,刘某在A公司布置下与新创立的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的劳动条约。
2016年2月,公司经与刘某协商抉择扫除劳动条约,可是公司只赞成付出刘某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刘某不平,以为本身在公司已经事变了6年,从事的都是同样的事变,公司应该付出本身6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两边未告竣同等,刘某到区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元付出本身6个月的经济赔偿金18000元。
处理赏罚功效
仲裁委员会查明究竟后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刘某付出经济赔偿金18000元。
争议核心
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起因从原用人单元被布置到新用人单元事变,经济赔偿金年限应怎样计较?
《劳动条约法实验条例》第十条划定:“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起因从原用人单元被布置到新用人单元事变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元的事变年限归并计较为新用人单元的事变年限。原用人单元已经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赔偿的,新用人单元在依法扫除、终止劳动条约计较付出经济赔偿的事变年限时,不再计较劳动者在原用人单元的事变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题目的司法表明(四)》第五条划定: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起因从原用人单元被布置到新用人单元事变,原用人单元未付出经济赔偿,劳动者依照《劳动条约法》第三十八条划定与新用人单元扫除劳动条约,可能新用人单元向劳动者提出扫除、终止劳动条约,在计较付出经济赔偿或抵偿金的事变年限时,劳动者哀求把在原用人单元的事变年限归并计较为新用人单元事变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元切合下列气象之一的,该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起因从原用人单元被布置到新用人单元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