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6:33作者:王华老师
被征地农夫介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怎么参保?可享什么报酬?克日,济南市当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被征地农夫介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有关题目的关照》,上述题目有了谜底。
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职员为:本市行政地区内,经依法核准征地,被征地时拥有响应土地承包权或因征地被调解土地的村(居)集团经济组织成员。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工签字单应经村(居)民代表集会会议或村(居)民大会接头通过,由村(居)民委员会认真提供。界定保障工具的时刻,以当局宣布的征地通告日期为准。
被征地农夫咋介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在2011年1月1日《山东省土地征收打点步伐》施行前,未参保,且切合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参保前提的被征地农夫,可按自愿参保原则,以村(居)为单元,采纳个人一次性补缴的方法介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补缴尺度分为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和75000元这5个档次,补缴资金记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在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的报酬付出方面,济南明晰提出,征地时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夫,在年满60周岁时,其因被征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核算报酬后,同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归并领取。其因被征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参加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计较。
其它,征地时已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夫,其因被征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对应年数的付出系数(参照执行现行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付出系数)核算报酬后,与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归并领取,即缴即领。据悉,被征地农夫衰亡后,其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由其法定担任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