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5:53作者:李一老师
关于进一步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包办规程有关题目的关照
京人社保发〔2014〕26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印发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包办规程的关照》(人社部发〔2014〕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同一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暨实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有关题目的关照》(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及《关于丧葬补贴金纳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支出项目标关照》(京人社居发〔2014〕203号)等文件划定,为进一步完美《北京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包办规程》(京人社居发〔2012〕44号),现将有关题目关照如下:
一、参保缴费
(一)一次性多缴
选择一次性多缴差额年限保险费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在到达领取年数一个月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已存入足额保险费的专用存折到户口地址地州里(街道)社会保障事宜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治理一次性多缴手续,填写《北京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缴费确认表》(以下简称《缴费确认表》),《缴费确认表》备注栏中注明“多缴”,多缴金额在上年度最低缴费尺度金额至上年度最高缴费尺度乘以其差额缴费年限的金额之间自愿选择,多缴部门不享受缴费津贴。
社保所应在5个事变日内完成对参保人多缴资格、差额年限及多缴金额考核、多缴信息录入北京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信息体系(以下简称“信息体系”)预缴费模块、将《缴费确认表》报送区(县)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以下简称“包办机构”)等相干事变。包办机构复核无误后,每月与正常扣款文件一路发送银行举办扣款。
(二)延期缴费
参保人在到达领取年数时,需延期并逐年缴费至满意按月领取前提的,可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地址地社保所申请治理延期缴费。
社保所考核相干原料并通过信息体系打印《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申请表》(附表1),经参保人具名确认后,在5个事变日内上报包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