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3:17作者:王华老师
2013年最全面医保改革信息资讯,医保新法规,医保新政策制度,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个人医保政策。
今年9月1日起,南宁市武鸣县等7个试点县向“以药补医”开刀,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渠道“还医之本”。近期,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对试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做出规定,上调30项医疗服务价格,降低17项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同时加大医保支付力度,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负担。
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
按照从前的规定,医院的药品可以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武鸣、鹿寨、兴安、永福、上思、容县、田东等第一批7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先行试水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后,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
“以药补医”的弊端在于药价高,医生的医术不值钱。破除之法就是“还医之本”:医务人员不靠卖药,而是靠医术赚钱。为此,广西的医改相关方案提出,改革补偿渠道,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卫生技术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药品加成收入,20%由政府补偿,8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来解决。调整后,价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此次收费调整,提价部分为体现医务人员服务水平的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等,并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在价格调整的同时,加大医保资金的支付力度。
30项医疗服务提高价格
提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以下30个项目:
10项诊查费项目价格:1.门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分别由1元、2元、3元、8元/人次提高到3元、5元、10元、30元/人次;2.急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分别由2元、3元、4元/人次提高到5元、10元、15元/人次;3.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2小时及以内、12小时以上分别由4元、8元/日提高到15元、30元/日;4.住院诊查费由3元/人次提高到15元/日。
20项护理费项目价格,如重症监护、特级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分别提高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