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2:09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江门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下调
由此前的15%下调至13%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社保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江门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用人单元缴费比例,将由此前的15%下调至13%。其它,本年江门将暂缓调解赋闲保险、工伤保险、生养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和职工根基医疗保险缴费人为上下限,而医疗、赋闲、工伤和生养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稳固,仍按2013社保年度的尺度执行。
按照今朝下发的《关于2014社保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缴费人为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有关题目的关照》划定:江门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和城镇私营单元从业职员月均匀人为的加权均匀值的60%为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即2014社会保险年度江门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为2139元,小我私人月人为收入低于2139元的,以2139元为缴费人为。
对付缴费上限,将凭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尺度的300%(即13404元)执行,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个中:用人单元缴费比例为13%,小我私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同法式整为2139元,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