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24作者:李一老师
参加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2016年1月1日起,降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
12月26日,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成都开班。两天时间里,来自市(州)、县社保局、农保局的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像这样的培训班,我们已举办三期,培训400多人”省社保局副局长李绍泉介绍。
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省社保局立即部署宣传督导,举办培训班,对参保范围、社保补缴、缴费基数下限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各市(州)社保部门也展开相应培训,并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据省社保局近期到广元(微博)、绵阳 (微博)、广安(微博)、南充(微博)等地调研来看,各地行动迅速,已做好调整流程、完善软件,制定账、表、卡、册等准备工作,部分地区已经可以办理接续。各地城乡居民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普遍欢迎。
明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电子社保和基层平台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点评
省人社厅厅长王建军
2013 年是我省养老保险工作成果丰硕、成绩突出的一年。以五项制度的出台为标志,我省养老保险服务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功能进一步显现,作用进一步发挥,制度公平性、灵活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2013年,养老保险工作最大亮点就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在参保险种上可选,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之间可转、在外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接。“可选、可转、可接”紧接地气,极大维护了参保群众权益,有效提升了制度完整性,是人社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2016年,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实,力争再出台一批惠民、利民的养老保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