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19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浙江省湖州市连续第十次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企退人员在每年养老金增资的情况下,按缴费年限增加退休员工的基本养老金,并对高龄的退休职工做适当倾斜调整。
浙江省湖州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连续第十次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先按政策统一的调整标准:退休每人119元/月,退职每人100元/月;再按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的退休职工适当倾斜,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满20年不满30年、不满20年分别增发每月70元、60元、50元;对2013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此次调整后,湖州市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可增加养老金256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2415元(含150元社区综合补贴)。受惠的市区9.9万名企退人员可在3月31日前领到1至3月份补发额和4月份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