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14作者:李一老师
尽管监管部门力推,但以房养老保险推进还面临多重障碍和阻力。
备受关注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很可能在广州等4个城市率先试点。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保监会日前已起草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显示,以房养老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进行试点,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不过对于这份意见稿,多个险企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保险并无实际进展,而房价走势不确定及70年产权将是产品设计的一大阻碍。某大型上市保险公司的高层称,“对于以房养老,目前保险公司并没有现成的模式,怎么找盈利模式是各个保险公司要思考的最大问题。”
意见稿明确产品设计方向
早在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
以房养老保险在欧美等国外成熟保险市场是一种较普遍的方式,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保监会的意见稿,也明确了产品设计方向。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据意见稿称,这个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期从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止。而试点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上海一位保险业内人士称,在寿险公司中符合条件的公司并不多,最多10多家。
房价走向看不清
试点方案出来之后,是不是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在广州等城市很快就要有实质性进展?广州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称,“意见稿目前在研究了,还没有结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