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3:01作者:王新老师
河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实现11连涨
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河北省将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提高其社会保障待遇。这意味着从20首次上调后,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连续第11次上调。
20,河北省以7%的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增长额520元,达到7896元,高于全国人均养老金水平。去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10次上调,比上年提高10.5%,达到月人均2071元,比“十五”末翻了两番多。除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河北省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比例,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0元。同时,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0元,提高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额度,达到每人每年100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冀人社发[2015]12号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5〕3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