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1:52作者:王新老师
香港强积金VS内地"五险一金"
在国内我们有“五险一金”, “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而在香港,与之相类似的则是强积金。
强积金(MPF)全称是,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Schemes),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除了小数个别人士获豁免外,强制18至65岁香港就业人口,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雇员要到65岁后或个别原因,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一、投入的区别
香港强积金旨在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减少老年人社保支出,多一份经济保障。该制度特点是:与就业相关、强制执行和私营属性。凡18至65岁香港就业人口都需强制缴纳一定费用,以此基金作为退休之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