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1:19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1月起,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将做调整,缴费基数最低档由以前的40%提升为社平工资的60%。在未公布2016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以2013年年平均工资51015元(4252元/月),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社保缴纳基数为2552元,上限12756元,在职人员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业已出台,标准如下: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缴纳比例缴纳金额(最低档即60%)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20.0%8.0%510.40204.16
医疗保险8.0%2.04.1651.04
失业保险2.0%1.0%51.0425.52
生育保险0.7%-17.86-
工伤保险0.5%-12.76-
大病保险1.0%2.0元25.522.00
合计--821.74282.72
据计算,2016年度重庆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为每月821.74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82.72元。上述缴纳明细中工伤保险的缴存比例为0.5~3.3%。失业保险农业户口公积缴存比例为2%,个人不承担缴纳比例。与2016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549.13元增加到821.74元,增加272.61元,个人由190.51元增加到282.72元,增加92.21元。
此次对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有调整。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