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0:51作者:王华老师
济南“五险一金”比例也挺高
“‘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40%至50%?这也太高了。”在一家企业工作的市民刘女士表示,如此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让她十分吃惊,印象中,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没有达到这一比例。
据了解,“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需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5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障事业局获悉,按照济南市的相关规定,就企业单位而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种险需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比例分别是养老保险:企业18%,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其中,工伤保险根据工作单位性质实行0.5%-1.6%的浮动费率,生育保险为1%。以上保险缴纳基数为个人当月应发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
“按照以上比例计算,包括企业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在内,所缴‘五险’占工资总额的40%-41.1%。”济南市社会保障事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近几年陆续下降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获知,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之间,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决定,单位和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纳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数。
“就我们单位而言,所缴纳的五险比例占到工资总额的40%,另外,还缴纳7%的公积金。”在济南一家国企担任财务的市民闽先生说。而在另一国企担任财务的周女士和在一家私企工作的陈先生表示,单位除按以上比例分别缴纳40.5%和41.1%以上的五险外,公积金也分别按照8%和12%的比例缴纳。由此可见,“五险一金”的缴纳总额远超工资总额的40%。“相比于前几年,近年的五险比例有所下降,以前五险能缴纳到42%-43%。”闽先生说。
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为降低企业单位的经济负担,自2010年开始,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22%的比例陆续降为18%,个人缴纳比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