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45作者:才子老师
深圳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将分为AAA、AA、A和B级四个等级,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市民看病可看“信用等级”而入。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每2个医疗保险年度将对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一次,医疗机构应将评定标牌挂于醒目位置,引导参保人就医。
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档案
根据新出台管理办法,市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定时通报制度,向卫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信用等级评估状况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诚信行为。同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公布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并提供查询服务。
这里的定点医疗机构指签订《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且生效满一年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科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等不单独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单位医务室、中医馆、诊所等医疗机构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参保人满意度考评占总分值20%
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与哪些指标挂钩?记者了解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以定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遵守社保医疗服务规定和履行《协议书》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开展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的工作量、服务量和服务满意度,以及违规查处情况等,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总分值(以下简称评定总分值)为200分,包括指标考评、现场考评和满意度考评三部分。
其中,指标考评部分占评定总分值的40%,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生育分娩次均医保费用、少儿住院次均医保费用、住门比、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率等纳入考评。现场考评部分占评定总分值的40%,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病历、处方等的检查情况等纳入考评。满意度考评部分占评定总分值的20%,根据《参保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评分。
对B级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社保机构将根据评定信用等级情况,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将采取预先拨付医疗保险偿付费用、全额偿付质量挂钩金、适当减少监督检查次数等方式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