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03作者:王华老师
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单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发放,顺产的3个月,晚育 1个月,剖宫产或难产 0.5个月,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宝宝 1个月。例如,顺产晚育的是4个月,剖腹产晚育的是4.5个月。如果在过去一年换过单位的,则按照前面两个单位的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来计算基数。
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意不是宝宝的出生证明哦)医院出院时开的证明。
4. 双方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5. 本市开户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6. 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还需要带准生证或者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果在外地或者国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可以提前咨询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