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8:41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四诚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解读
四地职工明年起可异地提取公积金和申请贷款
户籍在武汉,工作和公积金缴存地在长沙、合肥或南昌,明年起也能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武汉、长沙、合肥和南昌4个长江中游城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根据四地签署的合作协议,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夫妻双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双方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此外,职工异地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换言之,假如购房者户籍在武汉,但在合肥工作和缴纳公积金,他想在武汉买房时,可以凭合肥公积金部门开具的证明到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出台,旨在满足职工多元化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深度融合。
多位专家和武汉开发商表示,4个城市间公积金互通互联,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释放政府稳定楼市的积极信号,但异地使用公积金在汉买房的人相对少,对武汉楼市构成的利好有限,预计对市场整体影响不大。
数据显示,目前武汉楼市的外地购房者比例约占五成,其中35%-40%来自武汉以外的湖北省内城市。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指院华中分院市场总监李国政认为,相比4个城市间公积金互认来说,武汉和湖北省内其他城市间的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求更为迫切。
根据湖北省11月出台的“公积金新政16条”,将允许在直系亲属之间打通使用公积金和省内异地贷款,但昨天发布会现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武汉和省内城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还在研究之中。
解 读
异地互认“认房认贷” 买第三套房不能申请异地贷款
明年起,武汉、长沙、合肥和南昌四地异地购房将成现实,具体的规定有哪些?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应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昨天发布会现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