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8:34作者:王新老师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离、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为了便于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根据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的委托协议,离、退休职工可就近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提取证明材料:
1、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其他个人银行卡原件;
4、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2、“暂存户”或在“托管户”管理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查询,《提取申请书》也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管理中心领取。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