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5:44作者:王新老师
太原科技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到太原科技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
一、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须将研究生学号写于毕业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迁转。
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需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转至太原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但须转党团关系。
1.组织关系转迁:
1)山西省高校工委所属院校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太原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为“太原科技大学”。
2)非山西省高校工委所属院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向为“太原科技大学”。
3)太原科技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跨学院考取研究生的,由本科毕业学院党组织部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录取为本学院研究生的,无需开具介绍信。
2.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蒋海峰收;邮政编码:030024联系电话:0351-6998081。
三、户口迁移。
1、户口迁移工作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必须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2、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与《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与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科技大学(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派出所)。
四、凡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于9月30日前转来我校。逾期不转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