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06作者:王新老师
二、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注: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校学习第一至第五学年,收取学费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享受普通本科生“奖、贷、助、补”等资助。进入第六、七学年硕士阶段,按照国家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暂定每生每年8000元)、住宿费,同时享受研究生各项待遇。
2.公寓费:约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3.卧具费:约670元/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32年1月,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3月,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8月,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9月,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55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山西、江苏、山东、浙江四所医学院的卫生系合并组建了山西医学院卫生系,成为全国保留有卫生系的六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并由全国著名卫生学专家、国家一级教授、原江苏医学院院长邵象伊担任院长。1996年4月,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422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亿元;纸质图书135万册。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中心的老校区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为主,主要承载部分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后期教育教学、医学类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分科学研究、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社会服务和与之配套的管理和部分服务功能。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省高校新校区内的新校区以本科生教育教学为主,主要承载部分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前期教育教学、非医学类专业本科生教育教学、部分科学研究、留学生教育教学和与之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