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4:48作者:才子老师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通知一: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晋教成函〔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实际,现就全市举办2016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的重要举措。今年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县)和开发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发动,努力扩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面,力争活动周惠及更多的民众。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教职成厅函[2016]20号文件要求,围绕国家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发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订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各地开展活动的具体时间可在10月份内自行安排。
三、注重实效,扎实推动好全民终身学习各项活动
要按照国家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主题,弘扬全民学习精神,宣传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体验活动;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服务;广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参与全民摄影大赛、第三届“茶艺杯”全国贫困村创业项目设计大赛和“中国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活动。
四、各地要成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协调机构
山西省活动周由省教育厅及各参与城市共同举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成教处。各地要成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协调结构,责成有关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好本地开展学习活动周工作。请各地将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及活动周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成教科。
五、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工作
各地要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更多单位和民众参与学习活动。做好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周在百姓中的影响。学习活动周要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关要求,各项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