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6:56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七一表彰通知范文1】
市质计所、特检所党总支,稀土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党支部: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使命,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质监系统党的建设,以党建带动和提升全系统群团工作再上新水平,全力建设“诚信质监、法治质监、创新质监、务实质监、廉洁质监、高效质监”,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市局机关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员”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市质计所、特检所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局机关党、稀土高新区分局支部及全体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
二、选树标准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组织领导好。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能够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全委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强质监”的核心理念,不断深化市局党组提出的“一盘棋”思想,“一体化”工作模式,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组织领导健全,决策民主,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实绩突出,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党员队伍好。党员党性强、作风正,整体素质较高,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党员干部能带头钻研业务和带领单位工作人员创新思维、创新工作,业务能力明显增强,素质不断提升;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监督管理有效;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按党费收缴标准,及时足额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