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6:3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呵护眼睛,从小做起”。为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预防屈光不正,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现就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生眼健康水平、减少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伤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突出,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据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7~12岁小学生、13~15岁初中生、16~18岁高中生及19~22岁大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分别为45.71%、74.36%、83.28%和86.36%。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爱眼护眼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眼科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学校教育的阵地优势,协同配合,推进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好“爱眼日”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地要按照《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眼病防治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订“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活动与医疗机构日常眼科诊疗工作、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实施。
三、“爱眼日”活动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各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同时,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爱眼护眼健康知识水平。
四、“爱眼日”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