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37作者:王新老师
篇1:端午节放假通知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端午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共3天。7月2日(星期四)补6月22日春夏长学期课。
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安排总值班。请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假日。请各校区管委会将本校区各院级单位值班情况汇总后,于放假一周前报校长办公室综合室(传真:889813XX8,邮箱:zXX@zju.edu.cn)。
篇2:端午节放假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