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9:07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和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知识,为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实现我县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
一是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乡镇分层级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二是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县、乡镇两级分层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媒体刊发言论文章、在线访谈,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全县将统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加强依法治安”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点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在线咨询”,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