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22:43作者:王新老师
范文一
今年我市中小学原定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1日,而国家规定9月3日至5日放假,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因学校开学时间与国家规定假期时间临近,为便于学校工作安排,现对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调整为2016年7月11日至9月5日,9月6日开学。
2.高中学校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调整为2016年7月18日至9月4日,9月5日报到,9月6日开学。
范文二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16年中小学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抓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省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2月7日至3月1日。3月1日报到。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
二、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寒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变相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要将放假和开学时间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寒假期间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