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01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天津财经大学辅修、双学位、主辅修专业互换管理办法》,现对2016届学生申请主辅修专业互换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辅修专业互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修专业第一至第四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含3.5)。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社会体育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
2.修满互换专业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成绩合格,通过互换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
3.第四至六学期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含3.5)。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社会体育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
4.第七学期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
5.截至第四学期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6.修满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填写《2016届学生主辅修专业互换申请表》,经学生主修专业所在系加盖公章后于4月13日至4月15日提交教务处审核。
三、资格审核
教务处根据主辅修专业互换条件对学生提交的互换申请进行审核,经学生辅修专业所在系盖章确认后提交学籍办备案。
四、查询结果
5月下旬,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互换资格审核结束后通知申请学生审核结果,为互换学生制发互换后的辅修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