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4:43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了解到,今年本市继续实行公布考生成绩后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教育部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为帮助广大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近期将免费为考生印发《天津市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指南》,并对区县招考机构进行填报志愿工作培训,各区县招办将陆续组织中学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各市属本科高校也将举办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咨询活动(具体时间将适时公布)。
今年本市将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各科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普通类(含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填报志愿安排:6月24日至6月28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期间,26日12时前,考生须完成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重点大学“国家试点学院”录取院校志愿、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志愿的填报;28日12时前,考生须完成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志愿的填报。7月27日至7月29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和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包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安排:6月24日至6月26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层次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院校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填报体育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二批院校志愿。7月27日至7月29日中午12时,填报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询志愿安排:7月16日,填报本科一批院校征询志愿;7月23日至7月24日,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询志愿;8月2日至8月3日,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征询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