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9:41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年后,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已修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10%的学生或取得学籍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未转过专业者,无违纪处分记录者。学生转专业,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提出建议,经申请转入的学院考核择优录取,报教务处批准。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由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由专科(高职)升入本科者、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已达到退学条件者、艺术类、体育类特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