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53作者:王华老师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普通高职招生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100亩,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现代工艺美术设计家的摇篮。学院面向本市和全国招生,学制三年。为社会各界输送大量的具有较高专业艺术素质和专科层次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专业方向: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此后简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我院春季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天津市教委批准后下达计划人数为准,面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费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规定,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