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1 23:02作者:王新老师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日前,省国资委机关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外派监事会党总支中(以下简称各党组织)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
《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本质内涵,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讨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紧密联系实际,彰显国资特色,促进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知》强调,在省直机关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是省直机关工委今年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浙江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刻领会本质内涵,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大讨论当中去。
《通知》明确了大讨论的具体安排。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步骤。各党组织要在3月底前制定好大讨论方案,在广泛发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在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大讨论,做到围绕主题、书记带头、全员参与。二是集中交流,共享成果。5月中旬,各党组织择优推选1名党员干部,参加全委组织的大讨论集中交流,共享成果,展示风采。机关党委将根据集中交流情况,本着好中选优原则,将推荐1名党员干部参加6月上旬由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勇立潮头建新功、喜迎党的十九大”微型党课比赛。三是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大讨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多种载体途径,生动展示大讨论成效,并于5月10日前将开展大讨论情况总结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对大讨论中的优秀成果,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和委党委报告,并择机向《浙江国资》或向《浙江机关党建》等杂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