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7:29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2月,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指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这“五个能否”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应当用这“五个能否”检验自己,按照“五个能否”的标准加强自身修养。
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决定了党员的党性基础。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和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党员,应当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信仰信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实中,一些党员不屑于谈信仰,觉得说信仰信念太丢人,或者把日常工作和理想信念分割开,觉得谈理想信念都是空谈,没有实际意义,这些正是信仰信念淡化的表现。还有一些党员,眼中没有群众,只有上级领导,不在意群众冷暖,只关注领导喜好,不在乎群众的看法,只追求领导的赞赏,这是背离党的宗旨的表现。远大的信仰信念和坚定的宗旨意识是支撑我党从小到大、领导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法宝。党员缺乏信仰和宗旨,就难以履行共产党人的使命,难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坚持中做群众的榜样。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应当把坚定信仰信念和宗旨作为加强自我修养的首要方面,认真剖析自身有没有坚定的信仰和宗旨,能不能坚持信仰和宗旨,能不能把信仰和宗旨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紧密结合,把信仰和宗旨与实现人生价值紧密结合。
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决定了党员的自身定位。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每名党员也处在一定的党组织关系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社会关系和组织关系是全体党员的必修课。面对公私,应当先公后私,明确实现公众利益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基础;面对义利,应当克服重利轻义的不良倾向,把道义置于功利之上,欲求利先求义;面对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应当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坚持从大局上谋划、开展工作,不对个人得失斤斤计较;面对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应当坚持党员服务群众,党员满足群众,而不是让群众为党员个人所用。当前,在面对社会关系和组织关系的问题上,有的党员动辄就把党员的正当权益拿过来作说辞,把追求个人幸福当作以公谋私的挡箭牌,反映出对党员责任和使命认识的浅薄,以及对党员权利义务认识的模糊。通过“两学一做”活动,广大党员要注意处理好社会关系和组织关系,找准自身定位,立足岗位做贡献。这不仅是出于纪律规范的约束,也是出于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对党员先进性的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