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08:41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今冬女兵继续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为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条件: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四、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应征青年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五、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至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
网上报名的具有全日制普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的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作为后备对象择优纳入征集范围。
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初检初审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会同相关县(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监察部门进行综合评定,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征集。
审定新兵工作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
六、优先征集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持军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