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22:27作者:王新老师
一、征兵工作总体上如何安排,征兵对象和年龄有无变化?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从7月开始宣传报名,从8月1日开始体检,8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前完成征兵工作。征兵对象和范围与去年基本一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成都市不再征集初中生),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今年征兵标准和条件有何重大调整?
答:今年对体检和政治考核的标准规定、组织程序、对象主体等方面进行了部分调整。在体检方面,放宽了身高、体重、视力、文身、疤痕等体检标准,比如,身高降低了2厘米,男兵为160cm,女兵为158cm;视力标准统一为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将“文身”作为政治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健康体检的范畴。在政治考核方面,简化了政治考核程序,明确了以应征公民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为主的考核对象范围,作出了不再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作为政治考核对象的规定;增加了政治条件考核内容,在普通兵政治条件中,增加了编造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互联网、手机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不得征集的条款;适度放宽了应征地的限制,作出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的规定,等等。
三、网上征兵有什么样的程序要求
答:总部要求,从起,全面实行网上征兵,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步骤进行:一是登记报名。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可在8月5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二是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业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三是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县级征兵办登录征兵网下载打印登记报名人员花名册,下发至基层武装部,根据推荐情况在网上确定预征对象。四是体检和政治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组织封闭式体检,体检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体检结果。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治考核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组织政治考核,考核完成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政治考核结果。五是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与接兵部队组织交接和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