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31 01:34作者:才子老师
一、初试试卷及档案
初试试卷指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时的答卷。调剂到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其初试试卷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报考的一志愿单位寄到我校。
档案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都应以机要方式在规定时间寄达我校研招办。对于应届本科生,因相关的大学阶段的档案归档等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但一般要求在毕业后的2周内寄出。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
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省级招生部门(考试院)后,需进行全国联合录取检查,通过后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只有在教育部下达正式录取名单中有的拟录取考生,才准许寄发录取通知书。
此后须编写学号、准备入学须知等材料,故《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最快一般为6月中旬,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
除本校应届生自取外,一般为考生复试报到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与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能不一致)。
四、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籍关系转至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关于党团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
四川省外的学生其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四川省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转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四川省内的学生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要放入本人档案,而应在报到时随身携带,交二级学院。
团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团委。
六、其它
1.请关注我校校园网及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消息可在上面查阅。
2.请注意与录取通知书随寄的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