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09:28作者:王新老师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5月3日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以下简称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对口招收职教师资和高职班的招生计划纳入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
二、报名及建档
(一)报考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均可报考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前户籍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于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到当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按照今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要求和办法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明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介绍信等证件到户口所在的当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三)建档
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档案材料除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具备的《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和《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外,应届考生还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学年评语表》以及奖惩情况等材料。
三、政考与体检
政考与体检工作按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