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9:56作者:王华老师
备受关注的《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公布。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据《方案》规定,2021年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数外,不分文理科。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方案》明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此外,四川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并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
高考: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
根据《方案》,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四川将制定出台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此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三门必考科目+三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