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5:09作者:王华老师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片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销售(营业)收的计算:
一、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二、视同销售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的计算: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的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