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11作者:王华老师
蚌埠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蚌埠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蚌埠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蚌埠市兴业街800号六楼(西侧门进入)
电话:0552-3123078 3123057
传真:0552-3123057
邮政编码:233040
邮箱:bbzcw@bbzcw.cn
2018年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和仲裁裁决执行”三个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 ,副局长赵晋山、何东宁、周翔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自2016年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在填补规则空白、规范执行权运行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过去两年,陆续出台了近20部重要的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今天发布的《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担保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裁决执行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中又一成果。这三个司法解释作为执行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仲裁因自身所具有的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灵活便捷、一裁终局等诸多特性,成为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重要的纠纷化解方式,愈来愈多的当事人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而仲裁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健康发展必须依赖于司法的监督与支持。
目前,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规定较少,该类案件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一些规则空白。为切实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仲裁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充分调研,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仲裁裁决执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