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4:03作者:王新老师
牡丹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牡丹江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牡丹江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1] 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仲裁院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创新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优先”的工作理念,着力化解劳资争议,努力实现仲裁工作新突破,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做出贡献。连续多年被省厅评为全省信访仲裁标兵单位,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信访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标兵单位,2011年郭吉斌同志、张志钢同志被省厅授予信访仲裁“双十佳”荣誉称号。
一、基本情况
1、仲裁实体机构建设情况
牡丹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2011年12月,依据国家人社部、省厅的要求,调整组建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牡丹江市劳动仲裁院,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科级建制。内设三个庭,立案庭、劳动关系庭、社会保险福利庭。办公地点牡丹江市西平安街12号劳动大楼内,联系电话6277360。现共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在编人员20人、聘任2名省招聘社区协管员担任书记员工作。所辖六县(市)也相继成立了仲裁院,均为副科级建制,人员编制3至5名。四个城区受人员编制限制,没有成立仲裁实体机构,与行政部门合署办公。全市的仲裁实体机构,均设有专门的仲裁庭。市仲裁院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了工作服装、配备了专业的录音、摄像工具及证据采集设备。
2、人员结构情况
我市目前有专职仲裁员63名。其中,40岁以上27名、30至40岁30名、30岁以下6名;本科以上学历47名、本科以下专科以上16名;法律专业14名、非法律专业49名。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我市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劳动合同关系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负责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文件的制定、档案、印鉴等工作的管理;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信访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