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1 14:39作者:王华老师
大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大连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0411-84369260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局:0411-82565640
大连市中山区仲裁委员会:0411-82565637 82565648 82565649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局:0411-39661833
大连市西岗区仲裁委员会:0411-39661885
大连沙河口区劳动局(监察队):0411-84610127
大连市沙河口区仲裁委员会:0411-84518691
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局:0411-86560082
大连市甘井子区仲裁委员会:0411-86589115
大连市旅顺口区仲裁委员会:0411-86362879 86362779
大连市开发区仲裁委员会:0411-87612151
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
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