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5:24作者:李一老师
茂名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茂名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一、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仲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4.属于市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二)受案范围: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管辖范围:本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下列在市本级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1)中央、省属、部队驻茂企业、市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